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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学校第二轮“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与“十五五”发展规划目标,充分发挥科研创新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与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决定启动2025年校级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5年校级课题设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委托课题三个大类。

一般课题:自科类、社科类、教研教改类。

专项课题: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专项、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党建思政专项、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项、清廉工院建设专项、纪检监察专项、创新创业就业专项。

委托课题:省级科研平台委托类、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委托类。

二、选题原则

(一)一般课题

应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装备制造业特色,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等领域,注重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

(二)专项课题

1.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专项:应围绕《湖南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实施方案》,聚焦学校各项改革任务,重点研究治理体系、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2.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应紧扣职业教育改革前沿,突出学校教育教学特色,着力培育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学成果。

3.其他专项课题应结合各自领域特点,围绕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清廉工院、纪检监察、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研究。

(三)委托课题

1.省级科研平台委托类应围绕湖南省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艺数字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机械数智化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复杂薄壁精密零件智能柔性加工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装备质量特性检测与评估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平台的研究方向进行选题。

2.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委托类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的15项重点任务,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进行选题。

、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限申报一个校级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校级课题。

2.在研校级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严禁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立项资格。

4.课题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5.申报活页须经知网查重,总重复率不得超过30%,单篇重复率不得超过10%。

、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期限1-2年。课题主持人应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确需延期的,须提前向科技处提交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未按时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的,将作撤项处理。

、结题要求

2025年校级课题须完成以下其中一项成果,方可申请结题:

1.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1篇;

2.提供被采纳的实施方案或制度文件1份;

3.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学术期刊(含大学学报)发表论文1篇;

4.获得授权知识产权1项;

上述结题要求仅限于2025年校级课题。

、申报程序

1.系统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校内项目”-“2025年校级课题”栏目下载申报通知、申请书及活页,填写完后上传科研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中午12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评审及公示

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将在智慧校园平台予以公示。

附件

1.2025年校级课题申请书

2.2025年校级课题论证活页

科技处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