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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5〕186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范围及名额

(一)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二)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我校优青项目申报名额为4项。

(三)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我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为15项。

(四)根据教育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重点支持国家“双高”专业群相关专业,重点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原则上自科类研究项目的推荐比例不低于50%。

(四)正高职称人员与有在研省级及以上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鼓励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五)申请人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但是可以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的,结题后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六)不允许一题多报,凡已立项厅级及以上课题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七)申报活页需经知网查重,总重复率不得超过50%,单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三、申报流程

(一)校内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17日中午12点前在科研系统申报并上传《申报表》《活页》《汇总表》《查重报告》等4项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

1.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时间:11月17日-11月18日)

2.专家评审。从校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时间:11月19日-11月20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智慧校园上进行公示(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

(三)系统填报

请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凭学校科技处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项目申请书(时间:11月26日-11月30日)

附件

1.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5〕186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27号)

3.申报书

4.活页

5.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11月4日